根据《深圳市计划用水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
深圳市对单位用户实行
计划用水管理
计划用水管理是指根据年度用水总量控制计划、用水定额和计划用水户的用水需求,制定下达用水计划并定期进行考核,对于超计划(定额)用水实行累进加价收费制度,以此达到促使各计划用水户科学、合理用水的目的。
根据年用水量计划的不同
《办法》作了如下规定
年用水量计划在十万立方米以上的重点单位用户的用水计划由市水务主管部门核定;
年用水量计划在三万至十万立方米之间的重点单位用户用水计划由所在区水务主管部门核定;
一般单位用户的用水计划报区水务主管部门备案。
年底时
单位用户可登录
广东省政务服务网
进行用水计划申报
广东省政务服务网
( https://www.gdzwfw.gov.cn/)
深圳市
市或区水务局
法人登录
实施清单列表“其他”
对用水单位用水计划的核定下达/调整年度用水计划进行在线办理
此外
还可以通过“i深圳”APP
在手机端更为方便地操作办理
下面,我们以年用水量十万立方米以上用户申报“对重点用水单位用水计划的核定下达(调整年度用水计划)”事项为例,对手机APP操作进行简要说明。
(点击放大图片)
如有其他计划用水审批相关问题
请拨打市、区水务局
计划用水审批服务咨询电话
☎️☎️☎️
深圳市水务局 83072682
罗湖区水务局 22185564
福田区水务局 82918622
南山区水务局 26416440
宝安区水务局 27950655
龙岗区水务局 28261961
盐田区水务局 22374662
光明区水务局 23416411、23176079
坪山区水务局 28398650、85209397
龙华区水务局 23336670
大鹏新区水务局 28333483
深汕合作区住建水务局 22101364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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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深圳市节约用水办公室、深圳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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